各有关高校:
提高教学质量是一切教学改革和创新举措的依归。按照教育部“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”(教职成厅[2015]2号文)及“关于印发《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(试行)》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”(教职成司[2015]168号),在高职院校实施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。为帮助各高职院校建立行之有效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、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,交流各地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经验,拟举办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培训班。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 培训内容
1. “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”政策解读;
2. 如何建立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制度;
3. 如何构建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;
4. 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经验交流;
5.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创新经验交流。
二、 培训对象
高职院校院系领导、教学管理人员。
三、 培训时间
2016年6月7日—2016年6月11日(第1期)。
2016年7月12日—2016年7月16日(第2期)。
四、 培训证书
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教育部“全国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研修班培训证书”。
五、 培训地点及收费标准
培训地点:宁波市。具体报到地点将于开班前10天左右短信通知已报名的学员。
收费标准:2800元/人,住宿费用自理,住宿由培训基地统一安排。
六、 其它事项
1. 报名截止时间为开班前一周,可来电咨询有关培训的任何事项。
2. 采用在线报名方式(恕不接受电话报名),网址:www.modernedu.com。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录取学员,报名时请选择相应的培训时间与培训项目。报名成功后学员会收到确认电子邮件。
3. 学员请通过银行电汇培训费(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北仑支行大碶办事处,行号:1023 3201 8013;户名:宁波职业技术学院;账号:390 118 010 900 001 4461),亦可在报到现场以现金或银行卡方式缴费。请至少提前7天办妥电汇手续(注明汇款用途)以确保汇款于培训开班前到账,并在报到时提交银行电汇单复印件。如汇款在报到时未到账或未提交银行电汇单复印件,不予办理报到手续。
4. 请参加培训的教师认真填写“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”(基地网站首页提供下载),并加盖所在部门和教务处印章,报到时交本培训基地。
5. 随带二寸正面彩照一张。
6. 联系方式
地 址: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B407 教育部师资培训基地
邮 编:315800
电 话:(0574)8689 1579
传 真:(0574)8689 1579
联系人:何老师(0574-8689 1579,158 2455 8551)
全国高职高专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基地
2016年4月29日
宁波基地关于举办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培训班的通知.pdf